2023-01-12 09:47:50 瀏覽量
申請人應當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名稱。申請人名稱與“申請人章戳(簽字)”處所蓋章戳(簽字)以及所附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應當一致。
申請人是自然人的,還應當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外國申請人應當同時在英文欄內填寫英文名稱。
共同申請的,應將指定的代表人填寫在“申請人名稱”欄,其他共同申請人名稱應當填寫在“商標注冊申請書附頁——其他共同申請人名稱列表”欄。沒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請書中順序排列的第一人為代表人。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該如何填寫?
申請人應當填寫其身份證明文件上標注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外國申請人不填寫此欄。
3.“申請人國籍/地區”該如何填寫?
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國內申請人不填寫此欄。
4.“申請人地址”該如何填寫?
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相應行政區劃名稱。
符合自行辦理商標申請事宜條件的外國申請人地址應當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詳細填寫。
不符合自行辦理商標申請事宜條件的外國申請人應當同時詳細填寫中英文地址。
5.“國內申請人聯系地址”該如何填寫?
國內申請人填寫此欄,用于接收該商標后繼商標業務的法律文件;同時,也用于自行辦理的國內申請人接收本申請的各種文件。國內申請人未填寫聯系地址的,文件送達至申請人地址欄填寫的地址。國家知識產權局文件無法送達的,通過公告方式送達。
申請注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以三維標志、顏色組合、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應當在本欄聲明。申請人應當按照申請內容進行選擇,并附送相關文件。